教职成函〔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发展“互联网+职业教育”,规范、引导职业院校在新形势下的信息化工作,特制定《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
教育部
2020年6月16日
上一条: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批高职诊改试点院校复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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